西昌市司法局关于《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6年度西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建议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西昌市司法局依据《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针对以下社会管理的方面:
一、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立项建议
属于市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由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立项建议
属于市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制度保障的下列事项:
(一)全市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问题;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要求(授权)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的;
全市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制定,且制定条件基本成熟,并具有法律依据,制定内容切实可行的。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并参照附件的格式提出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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